星期日, 7月 16, 2006

從梁瑜夏自殺,談人的生死權利

不堪輿論壓力,不堪路人甲乙丙丁的有色眼光,州議員桃色疑案女主角梁瑜夏,週五(7月14日)狂吞30餘粒安眠藥、鎮靜劑及紅酒自殺,企圖了結生命,遠離塵世間的愛恨情仇……

梁的決定,誠然加劇桃色疑案的複雜性,但卻拋出另一個議題──死,會不會是最好的解脫?而人,到底有沒有生死權?

…本週,我們且跳出桃色疑案的是是非非,走出男女三方的指正和花邊新聞,一同探討自殺給你帶來的心理沖擊,抑或,人對生死權的抉擇。

6 Comments:

At 星期日, 7月 16, 2006 7:12:00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假如我们的社会还需要一点道德的话,那么刘德贤和梁瑜夏都是不对的,假如真的那么喜欢对方的话,干吗不离婚后再来结婚?

 
At 星期日, 7月 16, 2006 8:15:00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真残忍!
人家自杀,报馆竟然还将之摆上网讨论。这事有关公众利益吗?
这社会似乎越来越缺乏(还是本来就缺乏?)同理心。以别人的苦痛(在同理的层面上,事情的对错-何况真相未明--不是该先搁下吗?)为茶余饭后的资料,于心何忍?
若说,这有关社会道德,这样的事所在皆有,又不见你们大大批判?
这课题的讨论,难道不是一种偷窥猎奇(甚至八卦?)心态在作祟?
以己度人,若对方是我们的亲友,你会愿意她受到这样的对待吗?

 
At 星期日, 7月 16, 2006 8:33:00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自 杀 未 必 能“ 解 脱 ”,
不 离“ 六 道 ”受 折 磨 ,
行 为 应 光 明 磊 落 ,
观 念 不 正 麻 烦 多 ,
自 作 茧 日 子 难 过 。

包 卿 添

 
At 星期一, 7月 17, 2006 7:21:00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你是不是自己的主人?如果是,那為何你不能自己決定自己的生死呢?
如果說自殺是最糟糕的做法,那如果她/他因為生活的苦困而繼續活著,繼續痛苦,人生又有什麼意義?
當然,我是支持每個人都可以掌握自己的生死權,就好像安樂死一樣。

p/s:在這個時候,以梁瑜夏為例子是不恰當。

 
At 星期二, 7月 18, 2006 11:16:00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,而且是個自私的作法。自殺前,請想清楚,這樣一了百了,只是逃避問題,並沒有將問題解決,而且還可能留下更多的疑團,讓身邊的人更痛苦。
現在的人們是不是都生病了?怎麼一遇到不開心、無法解決的難題就會覺得走投無路,而要生要死?
不要只是钻牛角尖,冷靜、勇敢地面對、正視,生活再苦,還是會有苦盡甘來的一天。沒有苦樂,還算是人生嗎?

 
At 星期四, 7月 20, 2006 9:27:00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别对落水狗穷追猛打,小心它回头咬你一口,即使没有,路人看了,也会同情落水狗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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